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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電話卡擬實名制 登記姓名身份證 政府稱打擊罪案 電訊商收入恐大減

By on January 30, 2021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截至去年8月,本港流動電話用戶總數達2090萬名,當中約1170萬或56%使用儲值卡。(Freepik網上圖片)

截至去年8月,本港流動電話用戶總數達2090萬名,當中約1170萬或56%使用儲值卡。(Freepik網上圖片)

港府擬推行電話智能卡(SIM卡)實名制,購買俗稱「太空卡」的儲值電話卡亦要登記姓名等資料,正展開一個月公眾諮詢。目前本港儲值卡用戶過千萬,佔流動電話用戶逾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新例目的是打擊罪案,儲值卡收集的個人資料與月費卡無異,相信對守法市民影響不大,惟未回應是否與《港區國安法》或2019年反修例事件有關。業界人士認為,實名制勢令電商訊損失部分預付卡收入,銷售電話卡攤檔的生意更會雪上加霜。

截至去年8月,本港流動電話用戶總數達2090萬名,當中約1170萬或56%使用儲值卡,其餘是月費計劃用戶,每名港人平均擁有近3張電話智能卡。諮詢文件指出,不少騙徒利用匿名儲值卡犯案,包括電話行騙、投資及求職騙局、墊支款項騙案等,也有牽涉嚴重刑事案件。

政府擬透過《電訊條例》訂立規例,針對本地發出的電話智能卡,採用實名登記制度,屆時儲值卡用戶亦須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其副本,以作登記。16歲以下人士如須申請電話智能卡,須得到一位「合適成人」確認,即其家長、親人、監護人或註冊社工等。每名用戶只可以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邱騰華稱,本港約有30多間電訊商,即每人最多可登記90多張儲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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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索資料可毋須手令

文件提出,電訊商應核對、釐清及核實用戶提供的資料,若有合理理由認為有關資料屬虛假、誤導或不完整,可取消有關電話卡的登記,惟電訊商亦要保存相關登記用戶的紀錄最少12個月。

新規例將擴大執法部門取得用戶資料的權力。在一般情況下,執法部門須得到法庭手令,惟新規例容許「某些迫切或緊急事件的特殊情況下」,執法部門可在一名不低於等同警司職級的人員授權,在沒有法庭手令下向電訊商索取用戶資料。保安局解釋,這是考慮到部分罪行的性質或需要執法部門採取迅速行動,特殊情況包括當有合理懷疑有嚴重罪案已經、正在或即將發生,因而有迫切需要向持牌人取得電話卡紀錄以調查或防止罪案,以及任何因申請手令而導致的延誤或會引致證據遭到遺失或受損,或因其他原因令有關申請並不合理可行。

至於「迫切或緊急事件」的定義,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舉例,諸如拯救生命、非法禁錮、販賣人口、兇殺傷人等,刑期為3年以上監禁的嚴重罪案,但現時難以一一提及。

若獲得通過,電訊商須在新規例生效120日內建立數據庫系統,120日後出售的新儲值卡必須實名啟用。(Freepik網上圖片)

若獲得通過,電訊商須在新規例生效120日內建立數據庫系統,120日後出售的新儲值卡必須實名啟用。(Freepik網上圖片)

一電商限買3張 諮詢期1個月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預期,4間流動網絡營辦商的預付卡銷售勢將減少,建立數據庫也涉及一定開支。主要電訊商一向出售大批預付卡予分銷商,或者出租網絡予20間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MVNO),由MVNO推出自家儲值卡,新規定下每人要逐間電訊商申請儲值卡,而且每間上限3張,「搵到咁多間電訊商出嚟都難啦!」香港無線科技商會副主席李勁華擔心,新規例將打擊電訊商和儲值卡檔主的生意,建議政府須衡量成本效益。

至於港府事前有否徵詢私隱專員公署,署方回應,得悉政府就上述計劃展開公眾諮詢,將詳細研究公眾諮詢文件,考慮市民關注的私隱議題,就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方面向政府反映意見。香港電訊(06823)、和電(00215)均表示,會仔細研究諮詢文件內容,向有關當局提交意見。數碼通(00315)指出,會詳細研究有關諮詢。

諮詢期1個月,於2月28日完結,新規例之後將呈交立法會審議,若獲得通過,電訊商須在新規例生效120日內建立數據庫系統,120日後出售的新儲值卡必須實名啟用,原本使用中的儲值卡亦要開始登記。在規例生效後的361日,未有登記的儲值卡將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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