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currently at: ejtech.hkej.com
Skip This Ads
Don't Miss

金融科技與銀行 (黃健明)

By on June 5, 2019

本文作者黃健明為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講師,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金融科技定義甚廣,從虛擬貨幣到流動支付都涵蓋其中。最近金管局逐步批出虛擬銀行牌照,幾間科技巨企悄然成為香港銀行業的成員,金融科技打造的新信貸模式,相信會是近期焦點。

隨着科技發展,不少經濟活動已經以包括共享經濟等不同名義,轉移至網絡平台,信貸市場當然也不會例外。即使商業銀行一直以來都有積極透過網絡提供信貸服務,但近年也有大量商業銀行以外的網絡平台在信貸市場興起。

雖然信貸平台在大部分國家仍然只佔整體新造信貸的一小部分,但在2013至2016年期間增長高達20倍,其中在私人及中小企貸款巿場中增長特別迅速。

融資科技無論是與現存融資渠道競爭,還是互補,都有望以不同方式促進普及金融。(Freepik 網上圖片)

融資科技無論是與現存融資渠道競爭,還是互補,都有望以不同方式促進普及金融。(Freepik 網上圖片)

資訊科技相對親身接觸

嚴格來說,虛擬銀行跟直接連繫資金提供者與借款人的信貸平台並不完全相同,但從科技巨企的積極參與和依賴科技作為貸款渠道和審批准則兩大方面來看,信貸平台對於了解虛擬銀行仍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經濟學者曾經利用住宅按揭市場的資料,探討傳統銀行與信貸平台存在的差別【註1】。借貸雙方的資訊差異是信貸(同時也是融資)中的一大難題,提供資金的散戶往往沒有足夠資訊、專業知識評估和監察企業的信貸質素,因而需要依賴銀行作為中介來收窄資訊差距。

信貸平台的其中一個潛在優勢,就是運用科技從有別於傳統的渠道搜集大量貸款人的資料進行分析。事實上,科技巨企如此積極參與發展信貸平台,除了擁有相關科技外,也因為旗下的網購平台、流動支付系統中,往往存在大量有助評核信貸的資料。

在住宅按揭市場的研究中,學者發現信貸平台的確較少依賴如信貸評級、供款收入比率和貸款估值比率等傳統指標釐定息率,簡接證實了信貸平台運用有別於過去傳統銀行所依據的資訊。

雖然信貸平台擁有科技上的優勢,可是它卻欠缺傳統銀行的分行網絡,以及與借款人親身接觸的機會。要知道信貸質素其實包含頗多難以從傳統指標直接反映的因素,觀人於微往往是不少銀行家的身價所在。

市場一般寄望信貸平台能夠以科技去除中介,透過更低廉的息率與傳統銀行競爭。(Freepik 網上圖片)

市場一般寄望信貸平台能夠以科技去除中介,透過更低廉的息率與傳統銀行競爭。(Freepik 網上圖片)

可能造成嚴重壞賬

假如信貸平台無法運用非傳統渠道的資訊彌補這個缺陷,傳統指標不錯、實際上信貸質素較差的借款人,就會湧到信貸平台,造成嚴重的壞賬。幸好住宅按揭市場的研究發現,傳統指標相同的借款人在銀行和信貸平台出現壞賬的機會相近,反映非傳統渠道的資訊,應該足以彌補因無法親身面談而所損失的資訊。

研究同樣發現信貸評分稍低、貸款收入比率較高和借款額較細的借款人,較為喜歡利用信貸平台。這些數字只是平均數值而且差異甚微,不過卻帶出一個頗為有趣但同樣重要的問題,就是信貸平台跟傳統銀行究竟是爭奪相同客戶的競爭對手,還是能夠在信貸市場中互補不足、服務不同對象?

至於另一個經濟研究,則利用會計法規上的改動,嘗試解答這個問題【註2】。

競爭對手還是互補不足?

簡單而言,美國在2010年實行了一項新的會計準則,要求把證券化的資產從財務報表外放回表上,簡接增加相關銀行的資本要求。受此影響的銀行,難免要減少借貸來抵消部分影響,而首當其衝的當然是本身信貸質素較差的借款人。

有趣的部分來了,假如信貸平台跟傳統銀行本來是競爭對手,這批從傳統銀行轉到信貸平台尋求借貸的客戶,便會拉低信貸平台的整體客戶質素。相反,如果信貸平台本來就是服務傳統銀行嫌棄、信貸質素較低的市場,這個遷移反而會改善信貸平台的整體客戶質素。

最近金管局逐步批出虛擬銀行牌照,金融科技打造的新信貸模式,相信會是近期焦點。(中通社資料圖片)

最近金管局逐步批出虛擬銀行牌照,金融科技打造的新信貸模式,相信會是近期焦點。(中通社資料圖片)

根據信貸平台的整體客戶質素變化,信貸平台跟傳統銀行相信是在直接競爭相似質素的客戶,不過在信貸金額上則有一定的互補性。相比傳統銀行,信貸平台較能滿足貸款金額較細的市場。

市場一般寄望信貸平台能夠以科技去除中介,透過更低廉的息率與傳統銀行競爭,但住宅按揭市場的研究卻發現,以相同信貸質素的貸款比較,信貸平台的貸款平均利率其實比傳統銀行更高。這似乎反映信貸平台其實是透過科技提供便利的服務贏取客戶,多於以價格競爭。

社會對信貸平台以至其他融資科技寄予厚望,其中一個原因是,即使過去百年金融產業急速發展,融資成本其實並無大幅下調【註3】。融資科技無論是與現存融資渠道競爭,還是互補,都有望以不同方式促進普及金融。

然而,促進競爭、提升效率跟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從來是兩難的抉擇。過於繁瑣的規管固樣會礙窒創新,但是置之不理同樣容易引致監管套戥、重複影子銀行的故事。

註1:Buchak, G., Matvos, G., Piskorski, T., & Seru, A. (2018). Fintech, regulatory arbitrage, and the rise of shadow bank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30(3), 453-483.

註2:Tang, H. (2019). Peer-to-peer lenders versus banks: substitutes or complements?. 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32(5), 1900-1938.

註3:Philippon, T. (2015). Has the US finance industry become less efficient? On the theory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5(4), 1408-38.

更多黃健明文章: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