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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Google人談團隊管理(下)

By on November 28, 2013

本文作者Tomasz Tunguz是Redpoint Ventures的風險投資人,曾在Google擔任產品經理並參與過AdSense項目。

創業公司管理最佳方法2:合理的團隊規模

在創業公司的核心,它的一大優勢是專注帶來的速度。組織良好的團隊可以完成偉大的事情。創造良好的溝通交流環境是創業公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創始人需要平衡的,是控制範圍(span of control)與管理職責範圍(span of managerial responsibility)之間的關係。

但在《紐約客》的一篇文章中,Amazon的傑夫·貝索斯關於交流這一點卻發表了大相徑庭的觀點:交流是低效的表現。它意味著員工沒有緊密地、有機地工作在一起。所以,我們應該減少交流而不是增加交流。

貝索斯利用「兩個披薩的團隊理論」來減少溝通。即如果兩個披薩不能讓一個隊伍吃飽,說明這個隊伍太大了。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指出,一個網絡的價值等於該網絡內的節點數的平方,而且該網絡的價值與聯網的用戶數的平方成正比。套用此定律,一個團隊裡的人際關係的數量會隨團隊的人數增加而指數型增長。所以很多人認為,團隊越小,所需的溝通越少,則團隊會更加專注,產出更多。

如何管理這麼多小團隊?一個經理管得來嗎?在Google,我估算過不同項目裡產品經理和工程師的比例。而這個比例更一般的意義就是「控制範圍」。根據我的估算,Google 的平均比例是1:7,但不同項目的偏差很大。工程師較多的搜索團隊,產品經理和工程師的比例的1:20 甚至更高。而一些新產品的比例可能是1 個產品經理配2 到4 個工程師。

為什麼偏差這麼大?我發現最佳的解釋就是Peter Drucker 所提出的「管理職責範圍」,即團隊「所需的指導和協助的程度」。換句話說,一些資深的工程師團隊,如Google 的搜索質量團隊,不需要很多指導與協助,因為他們已經有足夠的經驗。這些隊伍即使超過15 人,也能保持卓越。而對產品或新領域不熟悉的初級團隊,需要給他們更多的職責,意味著更小的團隊規模。

有些公司如37Signals和Valve採取扁平化的結構,讓員工進行自我管理。這些管理結構可能很有效,但前提是隊伍不需要很多指導與協助。而研究也表明,團隊規模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而更好的團隊規模一定很好地平衡了「控制範圍」與「管理職責範圍」的關係。

資料/圖片來源︰36k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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