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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權較5年前更具條件

By on June 25, 2018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李小加強調,沒有必要再追究誰人應就5年前沒引入「同股不同權」一事而負責。 (何澤攝)

李小加強調,沒有必要再追究誰人應就5年前沒引入「同股不同權」一事而負責。 (何澤攝)

香港早在5年前有機會引入「同股不同權」,但最後要拖至今年4月始能正式落實引入。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相信,現時在港落實「同股不同權」的時機,較5年前更成熟。他又認為,香港過去5年縱未有「同股不同權」,但金融發展未有因而停滯不前,故毋須追究誰人應就未能及早引入「同股不同權」而負責。

追究「遲引入」實無必要

小米集團(01810)將於今日起招股,成為香港首隻「同股不同權」股份。李小加坦言,現時引入「同股不同權」,較5年更具備條件,「說句實話,新經濟也剛好(漸趨成熟),之所以我們當時不能夠那麼快的改革好,也就是因為新經濟還未有顯現出如此排山倒海之勢,因此那時候大家還有一定的疑問。」

香港於5年後的今日終成功引入「同股不同權」,然而市場仍有不少聲音質疑香港已蹉跎不少歲月,窒礙本港金融發展。李小加直言,香港金融市場發展並未因為沒有「同股不同權」而裹足不前,「我們沒浪費5年,這5年裏面,東方不亮西方亮,這5年可能在那個問題沒有做好,但互聯互通做了起來。當然我並不是說,做了(同股不同權)就不做互聯互通。」

李小加強調,沒有必要再追究誰人應就5年前沒引入「同股不同權」一事而負責,「這種形式的往回看,是一種負能量,因為你改變不了已經發生的事,而且這種回去的說法,經常會被帶到一個惡性循環當中。」

為求同存異打好基礎

「同股不同權」被形容為繼25年前引入H股後,本港最重要的上市制度改革。李小加指出,今次改革最大的成效不是日後能引入多少家新經濟企業,最重要是可以為日後更多的改革打好如何能求同存異的基礎。他稱:「是大家看到了怎樣能夠碰到非常困難的問題上,找到一條比較有效、比較快捷的聚集共識之路……使我們下次再改革時,不要這麼長、不要這麼費勁、不要這麼多的爭議,能夠做得更快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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