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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Like」中確立自我 (占飛)

By on April 10, 2017

本文作者占飛,為《信報》撰寫專欄「忽然文化

數碼世代是「我觀看和被觀看故我在」,由發帖文、上載照片、視頻、歌曲等等,賺取觀看而確立自我。(法新社圖片)

數碼世代是「我觀看和被觀看故我在」,由發帖文、上載照片、視頻、歌曲等等,賺取觀看而確立自我。(法新社圖片)

統計處2015年的調查指出,港人用手機上網的比例,由2012年68.9%,升至2014年94.7%。此長彼消,用電腦上網的比例,則由2012年99%,下降至2014年84.2%。用WhatsApp及社交網絡的比例,亦由2012年77.7%,升至2014年90.7%。15至34歲的青、少、壯年人,更高達98%。百分比如此接近100,哪裏還有再上升的空間呢?

要增加的話,恐怕只會增加每星期的上網時間──2012年是28.7小時,2014年則是30.5小時,即平均每天4.4小時。美國人早已高達每天平均5個半小時,其中一半用流動裝置(Mobile Devices)。大學生上網時間更長,平均高達10小時,名副其實手機不離手。英國一項研究計算出,英人平均每天查看手機超過200次,即幾乎每4分鐘一次。

數碼改變「人性」

用已故的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的說法,溝通科技——如文字、印刷及電視、手機等電子媒體——會影響甚至決定(Determine)人類感知——感受和認知──社會和世界的方式。這些年,關於數碼世代的論述,汗牛充棟,大多是負面的,指數碼世代膚淺有之,貫注力薄弱有之,缺乏同理心有之,乃至「宅」、「毒」、「膠」、自戀、不合群、缺乏責任感等等。

上述的講法,背後都認定了或假定了,數碼改變了新世代的「人性」(Nature of Man)。荷蘭心理分析師尹定保(J.H. van den Berg)認為,西方由十六世紀笛卡兒和蒙田至佛洛伊德這300多年來,都是由集體走向個人,由外在走向內在。農業社會和封建社會都是家族為中心,個人只是家族的一員,畢生由成長、教育、工作、成家、生兒育女至老死,都離不開家族。赤條條來去無牽掛的,只是例外的少數,不是常規。家族當然重集體、輕個人。斯時也,自我意識是薄弱的,個人一切所作所為,必須以家族國邦為先。

十六世紀打後,個人主義興起,才有私有產權、私隱、人權、個人尊嚴等等觀念。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主張、行為和選擇負責,自行決定生存的意義——是為了服務人群、貢獻社會和國家呢?抑或為個人的理想和幸福奮鬥呢?完全由個人決定。如此一來,自我意識便超越了集體意識。個人處身立命,在於自己能否頂天立地、名成利就,而不再是能否得到世人的讚賞,揚名聲、顯父母。反過來,雖千萬人吾往矣,才是大丈夫。大丈夫先聽從蘇格拉底的教誨:知己,然後遵莎士比亞所言:忠於自己(To thine own self be true),不單只學喬布斯說的think different(不同凡想),還要do different(特立獨行)。

恍如浮沙築殿

數碼世代不緊張個人私隱,隨隨便便的在社交網絡披露自己的行蹤、交際、工作及日常生活,歡迎觀看。尚要天天將個人置於眾目睽睽之下,樂而不疲。所為何來?不過是讚好、分享、網紅。誰要是不識趣,看後諸多抨擊、批判甚至異議,Unfriend之可也、踢出朋友圈可也!讚好,當然愈多愈好。在數碼世代眼中,相識滿天下,比起「人生得一知己,死而無憾」更加重要。個人主義者豈會如是?

個人主義重質不重量,數碼世代則反過來,重量不重質。虛擬世界的溝通,只有視聽、沒有觸覺、味覺等憑身體接觸才有的感知,根本無法檢測質的優劣高低,只能用數字計算量的多寡、頻密或稀疏。古時的集體,是實實在在的,虛擬世界連這樣的實在也沒有。網上的集體,如浮雲,聚散無定;如清風,來無蹤、去無跡。將個人的「自我」建築在這樣的基礎上,如像浮沙上建宮殿,又像雨後彩虹,一時光輝耀目,卻隨時消失得無影無蹤。

個人主義源起於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由「我思」(Cogito)確立的自我,是內在的、個人的、心智的,由我開出大千世界。數碼世代卻是「我觀看和被觀看(To observe and be observed)故我在」,由發帖文、上載照片、視頻、歌曲……賺取觀看而確立的自我,是外在的、群體的、感受的,由大千世界建構出我來。這樣的自我,焉能是實在的?所謂「數碼相連」(Digital Connectedness),根本是虛幻的。數碼的虛擬世界,比物質世界更「無常」。網上的人際關係,比面對面的現實世界更「鏡中花、水中月」。靠數碼虛擬世界確立自我的人,怎可能不「宅」不「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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