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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生是另一外傭選擇

By on June 29, 2016

本文由智經研究中心撰寫,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互惠生與寄宿家庭居住同一屋簷下,他們並非以「僕人」自居,還會參與寄宿家庭的活動。(資料圖片)

互惠生與寄宿家庭居住同一屋簷下,他們並非以「僕人」自居,還會參與寄宿家庭的活動。(資料圖片)

暑假將至,不少在職家長忙於幫子女報讀興趣班之餘,亦希望避免把兒童獨留家中,無人照顧。對於「兒童獨居」的憂慮,已成為不少家長投入職場的絆腳石。如何讓在職父母和單親家長後顧無憂,安心工作?在歐洲以至美國等地流行的au pair(下稱「互惠生」),讓在職父母聘請來自海外的年輕人寄住家中,肩負照顧孩子的責任,港爸、港媽甚至港府或可作為參考。

可參考美國制度

「互惠生」來自法文au pair,原意是平等、互惠,工作性質與家傭相似,如照顧孩子、協助打理家務等,但互惠生與寄宿家庭居住同一屋簷下,他們並非以「僕人」自居,還會參與寄宿家庭的活動;寄宿家庭會視互惠生為家庭的一分子,除了要為他們提供獨立房間,亦要付上一筆作為平等交換的報酬。

互惠生在歐美等地是不少家庭聘請家傭以外的另一選擇,實質操作如何,可以參考擁有較完善制度保障寄宿家庭與互惠生的美國。美國政府為合資格的互惠生提供專門的J-1簽證,容許寄宿家庭與互惠生透過指定中介機構辦理簽證事宜;任何人介乎18至26歲、能操流利英語、中學畢業,通過英語面試、學校、家庭及就業背景審查等程序,即可申請赴美成為互惠生,並獲安排到當地寄宿家庭生活最少一年,期間每天工作最多10小時或每周45小時,簽證到期後,可申請延期,最多12個月。

為確保互惠生具有照顧孩子的能力,他們在入住寄宿家庭前,須接受最少32小時的兒童照顧訓練;若寄宿家庭育有兩歲以下嬰兒,互惠生更須額外接受200小時訓練。作為回饋,寄宿家庭須向互惠生提供合乎最低工資、每周約196美元的報酬、1.5天假期、不高於500美元的學費,讓他們在當地院校修讀自選課程。

2014年,有逾1.6萬名來自歐洲、拉丁美洲、亞洲的年輕人跑到美國當互惠生,體驗文化交流和學習英語;由於當地盛行學習普通話,已令來自中國的互惠生成為美國家庭的新寵兒。

互惠生的概念在香港不流行,本地的託兒照顧服務仍然依賴親屬、外傭,以及私營幼兒活動班或託管小組、幼兒中心、保姆和學校等幫忙。然而,智經早前發現,政府資助的幼兒服務,特別是兩歲以下的幼兒中心服務名額長期供不應求,社區保姆亦未能發揮填補託兒服務不足的作用。

與此同時,「好外傭」也許可遇不可求,消費者委員會去年便接獲234宗有關聘請外傭的投訴,當中包括懷疑外傭故意降低服務質素,「博炒跳槽」,並獲得解僱賠償。另有調查指出,聘請外傭的香港家長憂慮外傭英語文法不正確、發音不標準、學歷較低及知識不足等,或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和英語水平。

當然,上述擔憂出於家長的主觀判斷,未必完全反映現實狀況,本地外傭也有不少達專上教育程度。相對而言,為培養子女的語言能力,寄宿家庭可以揀選適合的互惠生,例如選擇來自英、美等地、以英語為母語的互惠生照顧孩子,提供全天候的英語生活環境。對於正為孩子鋪路、讓其長大後到海外升學的父母來說,孩子足不出戶便可與不同國籍的「哥哥」、「姐姐」建立亦師亦友的關係,應有相當的吸引力。

釋放家長勞動力

不過,互惠生始終是西方「產物」,港府現時未有為互惠生提供專門的工作簽證。雖然互惠生可以透過一般就業政策申請工作簽證來港,但寄宿家庭只是「個體戶」,難以應付簽證要求,遞交諸如商業登記證影印本等一般企業的證明文件;再者,互惠生無論持有旅遊簽證抑或來港就讀簽證,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形式的僱傭工作(除非獲政府入境處的額外批准),寄宿家庭若為貪一時方便,而要互惠生揹負「黑工」罪名,自己更要負刑事責任,實在沒此必要。

隨着香港人口持續老齡化,釋放家長勞動力是維持本港競爭力的關鍵之一,如何在維持競爭力的同時,保障在職家庭的生活起居及其子女獲得妥善照顧,是港府必須解決的課題。互惠生本質上或許不如外傭般能夠長期居港工作、發揮全面照顧家庭的作用,但他們能夠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外語氛圍,並與寄宿家庭作文化交流,正與本地家長每年豪花萬元,力谷孩子出國遊學以邁向「國際」,過一個「外語暑假」的願望不謀而合。倘若政府研究引入互惠生來港合法工作,相信可為不少需要「外援」幫忙照顧孩子的在職家庭提供另類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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