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currently at: ejtech.hkej.com
Skip This Ads
Don't Miss

「共享經濟」的理想與現實(劉璟)

By on August 15, 2015

本文作者劉璟為香港城市大學媒體與傳播系博士後研究員,原文刊於《信報》的專欄「EJ Watch

UBER Instagram圖片

UBER Instagram圖片

自去年12月開始,大陸警方陸續在廣州、成都、北京幾個城市「釣魚」執法,以涉嫌非法運營逮捕Uber司機和職員;5月,杭州出租車司機罕見地集體 發動罷工,要求當局採取措施禁止Uber司機搶生意。8月11日,香港警方亦以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第三者保险」放蛇拘捕了5名Uber司機和3名職 員,引起公眾譁然。

公眾譁然的要點在於,在一塊的士牌被炒到800萬元的香港,政府滯後的牌照管制手段一直備受批評;與Uber服務的便利相比,警方的這兩條罪名似乎 更像是為維護的士業者利益而生硬搬出的,難以服眾。如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所言,警察放蛇拘捕Uber司機實在是諷刺,因為正是政府投資推廣署協助將 Uber引入香港的;而在警方拘捕行動後,投資推廣署很快刪除了之前推廣Uber的網頁,理由是「Uber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

Uber試圖避開出租車公司

關於Uber司機是否受第三者保險保障,亦在網絡上引發爭議不斷。警方和保險業者的理由是,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以私家車提供載客取酬 服務,必須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因此Uber司機屬於非法運營,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只能追究涉事司機、車主和Uber公司,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而網友的 解釋是,由於Uber司機與乘客之間並不直接發生金錢交易,自然不算非法營運,因而自然享有第三者保險保障。

雖然Uber公司發言人表示公司「百分百支持」與其合作的司機,但其所稱的「確保所有車輛及旅程受保險保障」,卻被保險業人士指僅適用於美國,未必 涵蓋到香港。那麼,Uber服務到底是否非法呢?若現在香港由1.8萬塊的士牌控制的出租車行業是合理現象,政府投資推廣署為何要協助引進Uber呢?很 明顯,港府在引進Uber時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而Uber服務的合法與否,只能交由法庭來裁決。

短短五年間,Uber從美國市場急速擴張至歐洲和亞洲,其所提倡的「共享經濟」理念也一路與現實持續發生各種摩擦。正如電子商務擺脫了傳統渠道商, 使生產者與消費者雙雙獲益,Uber的「共享經濟」理念,正是試圖以移動互聯網為平台避開作為管理渠道的出租車公司,使司機與乘客雙雙獲益。這種變革,即 是去渠道化;或者說,Uber取代了舊的渠道。因此,Uber觸犯了出租車業者和牌照持有者的現有利益──在法國、西班牙等多個國家引發出租車司機抗議且 先後被終止服務─亦挑戰了現有遊戲規則,將自身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

取決於是否真正鼓勵競爭

在中港兩地,由於出租車行業同屬特許經營(牌照限制)的行業,Uber引發的爭議似乎比這些國家要更加複雜和劇烈一些。公眾一度希望Uber能幫出 租車司機從高額車租中解救出來,然而在不取消牌照限制的情況下,Uber加入競爭其實是另起爐灶拋棄了的士司機,直接威脅他們的生計;於是乎,的士司機起 來抗議是意料之中。更甚者,Uber一夜之間將大量私家車直接變成事實上的出租車,並沒有有效手段對這些車輛進行安全監管──Uber司機在多處爆出性侵 醜聞,印度新德里去年12月就因此而暫停了Uber服務。

此外,由於Uber以信用卡繳付車資的模式,所得收入如何計入當地稅收,亦是一個問題。政府在鼓勵新興經濟模式的同時,滯後的現行法規卻一直在維持現狀。Uber服務已經在多個國家受阻了,它的「共享經濟」理念能否在香港實現,取決於香港是否是真正鼓勵競爭的自由經濟體。

更多劉璟文章: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