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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生意都犯法?

By on August 12, 2015

Around(前身為Myflat.hk) 以聯繫社區的鄰里與商戶為目標,本文作者黃景龍為Around創辦人之一,是「EYE年輕創業家計劃」成功晉級而獲導師培訓的隊伍之一,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希望為香港帶來一點改變。

信報資料圖片(黃俊耀攝)

信報資料圖片(黃俊耀攝)

你正在犯法嗎?

當很多人都認為自己是奉公守法的良民時,你可能毫不察覺原來自己已經正在犯法。尤其是正在創業或做生意的人,你犯法的機會就更高。

昨天Uber被高調查封的新聞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大家都認為政府一邊口講推動創新科技,一邊出手打擊新型商業模式;又認為香港的法例守舊跟不上網絡及手機年代的生活模式。

其實,原來不只是創新科技企業會遇上如Uber的犯法問題,其實做越小生意的人越可能會惹麻煩。

當初Around推動重建鄰里關係網絡的時候,我們都有個願景就是幫助各個社區發展出小型地區經濟。你有一些技能和閒置的時間,我們鼓勵你可以充分運用。例如,你懂得教功課、煮兩味、修單車,你當然可以義助鄰居,假如你以自己的技能時間為街坊提供服務賺點錢也絕不為過。當更多人這樣做,區內更多人可以自給自足,服務使用者與生產者關係更密切,相信對社區發展是利多於弊。

可是,事與願違,早前另一單新聞正正反映出僵化的法列並不鼓勵以上設想。這事件就是沙田退休老街坊孫伯在街上為街坊修理用作代步的單車,因即場收取十元八塊的零件費而被票控無牌販賣。可幸現今年輕一代在Instagram或其他網上購物後懂得用電子方式(包括以自動櫃員機)先轉帳,免得在街上交收時有現金交易,否則隨時落得一樣下場。但年長一輩因為不懂用科技繞過法例,難道就連發揮鄰里互助之情都犯法嗎?

法例守舊未必只是香港獨有,不過根據於數十年前社會狀況所定的僵化法例過分干預就應該反思。原來,在家中自制花生糖、裹蒸糉、蛋糕、甚至住家小菜靚湯,發現很多人喜歡你的手藝,朋友街坊開始請你為他們做,之後把錢給你,你就可能要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否則犯法。原來你對小朋友教導有方,附近家長都把小孩帶到你家中補習,只要同時有8個小朋友在你家中做功課、做活動,你也可能正無牌經營學校。又原來,出售現時流行的手作肥皂也可能犯法,因為「煮肥皂」是需要申請厭惡性行業牌照的其中一種活動。

我不熟悉修改法例的程序,不知道訂立新例規管新商業模式是否比修改原有法例複雜很多。假如在不作大量修改的情況下對某些行為作出豁免,會否減少現時大家所遇到的問題?當法例上少些灰色地帶和不確定性,可能有更多人會安心地在社區內合法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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