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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社評--的士司機生計受損 靠政府也得靠自保

By on July 8, 2015

此文為《信報》社評,原文請按此

Uber創辦者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維基百科圖片)

Uber創辦者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維基百科圖片)

的士司機憤怒了,前日有一百輛的士慢駛遊行,分別從西灣河和九龍灣駛至政府總部抗議。及至昨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就的士問題舉行公聽會。的士團體的訴求是不滿政府監管不力,縱容「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侵害業界的生存空間,砸爛其本已脆弱的飯碗。示威者高呼口號:保衞的士權益,誓死抗爭到底!

憤慨場面,算得上是「意料之內」,因為司空見慣的類似抗爭在外國此起彼伏,矛頭主要針對近年迅速冒起、並且在全球不斷擴展版圖的召車服務手機應用程式Uber。就以法國為例,上星期在巴黎、圖盧茲和馬賽等等大城市,怒不可遏的的士司機佔據機場和火車站,焚燒車胎,架起路障,甚至毆打Uber司機。本港的士業界感同身受,揚言政府若不回應,不排除仿照法國同業將行動升級,堵塞主要幹線,甚至跟「白牌車」正面衝突也在所不惜。

由此可見,Uber這個被形容為「顛覆計程車行業」的手機App,已將其震撼波幅延伸至香港。本地的士司機的訴求跟全球同業如出一轍,問題是,即使政府願意監管,甚至訴諸法律程序,是不是就能杜絕沒有出租車許可證的「白牌車」?看情況有一定難度,關鍵是法例上的灰色地帶是否可以釐清。觀乎外國例子,Uber可說是身經百戰,不斷受到法律挑戰,至今卻愈戰愈勇,哪管各地政府將之視作「非法營運」。不久前,多倫多政府代表加拿大出租車業界,對Uber申請永久禁制令,指控Uber是一間出租車中介公司,旗下司機必須持有的士執照。然而,多倫多法院裁定,Uber只是把乘客和的士配對的通訊公司,沒證據顯示它是中介公司,所以推翻政府的申請。

Uber有本事游走於法律灰色地帶而不斷壯大,打破市場舊有秩序,短短五年間業務呈爆炸式發展,創辦者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圖)建立了市值估計一百八十億美元的王國,致勝之道是其服務質素廣獲好評。相反,香港傳統的士行業備受詬病,拒載、揀客、兜路、濫收車資、態度不友善等等是常見問題,而且流弊一直沒有明顯改善。我們認為,的士業界固然可以依靠政府「主持公道」,嘗試透過法律手段保障其飯碗,不過最穩妥的自保之道還是積極改善服務質素,贏回乘客的信任。

在香港,Uber招募司機的條件是開工之時穿着得體,恤衫、西褲、領呔及黑皮鞋,車內放置兩樽飲用水,並且提供手機充電裝置方便乘客。尤其重要的是,Uber為顧客設立投訴及評分渠道,由於是軟件公司配對乘客與司機,被投訴的司機將受到無客可接,甚至取消資格的懲罰,為了避免投訴,司機自然以客為尊。至於傳統的士司機,乘客儘管受到不禮貌對待而滿腹牢騷,下了車便「冇仇報」。

政府監管需時,若然訴諸法庭,一時三刻也解決不了問題,的士業界何不取長補短,自己飯碗自己救?司機衣着整齊,車廂保時清潔,已足以讓乘客眼前一亮,如果的士團體眾志成城,設立中央投訴機制實行業界自我監察,令司機有所警惕,淘汰害群之馬,大幅提升服務質素必可收立竿見影之效。此外,Uber的好處是直接在信用卡扣數,乘客毋須跟司機因為現金找續問題引發爭執;傳統的士過去對加入電子貨幣付款模式並不熱中,生怕會影響小費收入,現在是時候更積極地引進諸如八達通付款等方便乘客之舉了。

參考外國經驗,依靠政府監管並不是萬全之策,外國的士司機憤怒過後,仍然要面對飯碗不保的窘境。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昨日表示,知道問題對市場造成衝擊,會先用現有法例執法,至於有沒有其他法例可以採用,可再與律政司商討。

Uber雖然被的士業界稱為「強盜資本家」,但該公司的經營哲學就是不惜承受各方批評,毋懼法律訴訟。有鑑於此,的士業界若要把生計受損程度減至最低,宜先從戒除陋習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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