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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制放寬持卡數目

By on June 2, 2021

原文節錄自信報財經新聞

《規例》只針對「人對人通訊」的電話卡,用作機器類型連接(M2M)或物聯網服務的電話卡不會納入規管。(Freepik網上圖片)

《規例》只針對「人對人通訊」的電話卡,用作機器類型連接(M2M)或物聯網服務的電話卡不會納入規管。(Freepik網上圖片)

政府決定推出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並擬放寬原本每人只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3張卡的上限,改為每人最多10張,企業用戶最多25張。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公布,《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將於本月4日刊憲,本月9日提交立法會,預計9月1日生效,過渡期則延長至2023年2月。

個人最多10張 企業可持25張

對比諮詢文件,政府作出兩大修改,一是放寬持有儲值卡數目上限,二是延長過渡期。登記制度將分期進行,第一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由原建議的120日延長至180日;第二階段將現行儲值卡電訊商完成實名制登記的時間,由建議的240日延長至360日。

邱騰華指出,今年9月1日《規例》生效後,第一階段期間市民可繼續以現行方式使用電話卡服務,毋須實名登記。明年3月1日開始的第二階段,市民需由當日開始登記,寬限期為360日,即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規例》只針對「人對人通訊」的電話卡,用作機器類型連接(M2M)或物聯網服務的電話卡不會納入規管。

緊急情況無手令可索資料

至於一些具爭議的條文,例如執法機構在某些迫切或緊急理由下,毋須法庭手令,可要求電訊商提供用戶登記資料,邱騰華強調,此規定與現行法例相符。問到上述情況是否涵蓋《港區國安法》,他說,需要視乎國安法相關條例。對於記者或需通過匿名儲值卡保障消息人士,邱騰華坦言,新聞界不會得到豁免,因為此法例並非針對某一類使用者。

政府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補充,將推出執行指引予電訊商,屆時料需要通過電子平台讓用戶上載個人資料及進行驗證。

邱騰華昨日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解釋最新修訂內容。(何澤攝)

邱騰華昨日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解釋最新修訂內容。(何澤攝)

香港互聯網協會開放數據小組召集人黃浩華贊成放寬儲值卡數目上限,但仍未能完全解決問題。他以測試網絡安全或軟件的公司為例,每人要用6部至7部手提電話分別以不同電話卡作測試,實名制之後企業要面臨額外負擔或成本,員工也可能被迫為工作以個人名義登記電話卡。至於小型電訊商能否建立有足夠防禦能力的系統,以儲存用戶資料避免洩露,也存在疑問。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歡迎《規例》,相信有助打擊罪案。鑑於近年不同行業曾出現大型個人資料外洩事故,香港保障私隱條例罰則太輕,她期望政府盡快全面檢討。

《規例》在諮詢期完結後僅3個月便進行刊憲,民主黨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副發言人冼卓嵐說,以「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立法倉卒。他指出,邱騰華並無正面回應《規例》有否額外賦權執法部門,容許在某些情況下繞過法庭程序索取用戶資料,政府應該清楚交代。

電訊商歡迎 願配合執行

各電訊商均反應正面,香港電訊(06823)歡迎政府與業界持份者合作,落實《規例》執行時間表及細節,會按要求執行上述制度。數碼通(00315)對於最新規例及安排感到滿意,認為有聆聽業界意見,會全面配合政府安排。中移動香港稱,將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及通訊網絡安全,協助執行政策。和電香港(00215)旗下3香港表示,會詳細研究通訊辦稍後公布的指引內容及具體操作等各項細節。

香港記者協會則對新政策失望,指執法機關可用「迫切」或「緊急」情況為由,沒有法庭手令也取得有關資料,擔心公眾在傳媒無法保護消息來源下,不敢向傳媒提供可能涉及違法、濫權等敏感內容,傳媒更難發揮監察角色,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受損。

對比諮詢文件,政府作出兩大修改,一是放寬持有儲值卡數目上限,二是延長過渡期。(中通社資料圖片)

對比諮詢文件,政府作出兩大修改,一是放寬持有儲值卡數目上限,二是延長過渡期。(中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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