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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小額爭議 網上調解只收200元 (紀曉風)

By on September 29, 2020

原文刊於《信報》的「紀曉風/獨眼香江」專欄

eBRAM蘇紹聰(右)稱,政府會資助調解員和仲裁員費用,左為陳曉峰。(翁麗娜攝)

eBRAM蘇紹聰(右)稱,政府會資助調解員和仲裁員費用,左為陳曉峰。(翁麗娜攝)

政府早前通過防疫抗疫基金,資助非營利機構(NPO)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eBRAM)建立新冠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劃,透過網上平台協助處理涉及由新冠病毒引起、低於50萬元的細金額爭議個案,只要爭議案件當事人其中一方是香港居民或在港註冊的公司,便符合基本申請資格;在政府資助下,尋求調解的當事人只需各付200元。

「不可抗力」條款適用

eBRAM副主席陳曉峰表示,平台自6月底推出以來接獲不少申請,較多有關租約和貨物買賣爭議。他指出,合約一般設「不可抗力」條款,通常指因天災人禍引起的意外事故,而疫情屬「不可抗力」事件,租客或可憑此與業主商討減租或退租,毋須覺得與業主簽了「死約」便無商討空間。

陳曉峰舉例說,商戶與業主簽訂租約時,正值很多自由行旅客來港,因此須支付高昂租金,但疫情導致內地遊客未能來港,與簽約時情況迥異,商戶可藉此跟業主理論。

eBRAM主席蘇紹聰稱,當事人雙方只需各付200元登記即可獲服務,政府會資助調解員和仲裁員費用;該平台旨在為中小企及市民提供快捷及低成本的服務,最快可於一周內協助雙方解決爭議。eBRAM資訊科技總監譚俊基謂,eBRAM由香港開發及管理,數據寄存於香港,當事人身份等私隱資料會受保護。

疫情屬「不可抗力」事件,即通常指因天災人禍引起的意外事故。(路透資料圖片)

疫情屬「不可抗力」事件,即通常指因天災人禍引起的意外事故。(路透資料圖片)

新冠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劃,適用涉及由新冠病毒引起、低於50萬元的細金額爭議個案。(中新社資料圖片)

新冠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劃,適用涉及由新冠病毒引起、低於50萬元的細金額爭議個案。(中新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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