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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煞停亞太總部遷港計劃 政府無意討論 擬嚴打白牌車

By on July 31, 2020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Uber平台上逾1.4萬名活躍駕駛夥伴。(Uber香港圖片)

Uber平台上逾1.4萬名活躍駕駛夥伴。(Uber香港圖片)

美國共乘汽車龍頭Uber早前宣布,若能在香港取得法規肯定,有意把亞太地區總部由新加坡遷到本港,亦考慮在港擴建科研及工程業務中心。然而,該公司昨天表示,港府至今仍未明確審視可行方案,故決定暫停總部遷港計劃,短期內將會保留新加坡為亞太地區總部。

Uber指出,今年5月宣布有意把亞太地區總部遷至香港,惟先決條件是能夠跟港府探討本地立法規管汽車共乘的方案。「自計劃公布後,我們得到廣大香港市民及持份者的支持,可惜至今政府仍未明確審視可行方案。」

據Uber消息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Uber與本地相關行業持份者、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等多方人士就相關計劃交流,並得到正面反應,遂向政府提出,就本地立法規管汽車共乘的多種方案,以及Uber在港建立地區總部等計劃,進行正式討論,但政府官員一直不肯展開對話。

促使Uber暫停總部遷港的另一因素,是在今年7月中,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立法會會議回答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的提問,提到政府及警方會加強打擊未領取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汽車,被用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之罪行;政府更將提高有關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罰則,為此正進行有關法例修訂工作。

續拓港業務 不打算裁員

有見及此,Uber考慮到政府無意與公司討論任何可能性方案,故決定暫停亞太總部遷港計劃,但會繼續研究在新加坡以外市場,建立地區總部的選項。

Uber在港推出的新產品,例如連結大眾運輸系統的Uber Transit等,將不受影響。(Uber香港圖片)

Uber在港推出的新產品,例如連結大眾運輸系統的Uber Transit等,將不受影響。(Uber香港圖片)

據了解,Uber仍會繼續發展香港業務、爭取與政府為本地立法規管汽車共乘進行討論;Uber在港推出的新產品,例如連結大眾運輸系統的Uber Transit等,將不受影響,目前亦無意裁減在港員工團隊。

消息人士提到,政府一直對汽車共乘及相關領域發展的不作為態度,會為本港帶來負面後果;Uber平台上逾1.4萬名活躍駕駛夥伴、包括Uber Taxi的士司機夥伴,自然受到影響,尤其於近期經濟不景氣的時期,很多都想透過Uber平台賺取額外收入。

運房局:歡迎投資惟須守法

運房局昨天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一直歡迎海外及內地的公司在港營商。儘管政府歡迎這些公司在港尋覓商機,所有投資者亦須遵守法律及現有政策。

就客運服務而言,任何人或機構如欲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有關車輛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若任何人在無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情況下,駕駛或使用汽車提供出租汽車或取酬載客服務,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以手機應用程式作為租車平台)安排出租服務,即屬違法。

近期經濟不景氣的時期,很多都想透過Uber平台賺取額外收入。(Uber香港圖片)

近期經濟不景氣的時期,很多都想透過Uber平台賺取額外收入。(Uber香港圖片)

該局稱,政府一直十分關注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情況,並從多方面包括執法、宣傳及教育打擊這類違法行為。同時,於2019年分別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和交通諮詢委員會,在獲得普遍支持下,正進行有關法例修訂工作,以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罰則,並會盡快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外,政府建議推出專營的士,以回應社會上對服務質素較佳和具備「網約」特色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新需求。

就此,政府於2019年5月把《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然而,有關法案委員會於2020年6月決定終止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政府會因應社會的意見及情況,考慮會否及何時向立法會重新提交《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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