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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冀共乘合法化平衡各方 籲港借鑑澳洲 日後或第二上市

By on June 2, 2020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StartupBeat創科鬥室

Richard Willder認為,要跟特區政府討論,以建立平衡方案。(黃潤根攝)

Richard Willder認為,要跟特區政府討論,以建立平衡方案。(黃潤根攝)

中美衝突升級至科技冷戰,香港身處夾縫禍福難料。美國共乘汽車平台優步(Uber)上周卻宣布,若能在港取得法規肯定,集團有意把亞太地區總部遷到本港,亦考慮在本地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Uber公共政策主管Richard Willder近日接受本報專訪時提到,香港需要革新相關法規,已經是各界共識。外界估計,不排除Uber下一步會來港第二上市。

Willder過往代表美國的Uber,在澳洲和紐西蘭逐個州份協商,終於可成功爭取全國汽車共乘合法化。

他表示,Uber早年在澳洲新南威爾士州也遭到的士行業反對,但當地政府經研究與商討後,為汽車共乘平台建立新監管框架,透過向Uber在內的點對點交通服務徵收每程1澳元(約5.16港元)「乘客服務稅」,把所得資金用於援助傳統的士行業適應新市場發展。

Richard Willder提到,香港需要革新相關法規,已經是各界共識。(黃潤根攝)

Richard Willder提到,香港需要革新相關法規,已經是各界共識。(黃潤根攝)

亞洲總部擬遷本地

汽車共乘能否在香港合法化,是Uber把亞太總部由新加坡遷港的關鍵。「我們當然要為香港設計最適合本地情況的規管框架,不能簡單複製(澳洲模式)」,Willder強調,「但我認為新南威爾士州的法規框架,可以作為合適的初步設計基礎。」

Willder在專訪透露,集團私下有跟特區政府初步討論,「他們的回應非常積極、近期(情況)有令人鼓舞的跡象(encouraging signs)。」他與立法會議員、主要持份者、本地意見領袖,一直保持溝通及討論,「大家都得出一個廣泛共識,就是(香港相關法規)應該改變。」

登陸香港至今6年,Uber受到法律規管爭議困擾、更曾遭到創新及科技局點名批評「知法犯法」,為何集團還要「逆勢」在本港增加投資?Willder回應稱,Uber在香港的業務,包括共乘及外賣業務(Uber Eats),其實非常強勁(thriving)。即使近期因「港區國安法」掀起中美爭鬥,立足香港長遠來說對Uber仍非常重要。

汽車共乘能否在香港合法化,是Uber把亞太總部由星遷港的關鍵。(黃勁璋攝)

汽車共乘能否在香港合法化,是Uber把亞太總部由星遷港的關鍵。(黃勁璋攝)

中國召車平台雨後春筍

「中國都支持(embrace)汽車共乘平台了」,Willder舉例,「好像滴滴出行,都已經擴展到國際市場……(乘車共享服務)未來會成為重要的產業,將有更多競爭,消費者肯定受惠。」

展望未來,Willder期待今後與特區政府展開建設性討論,「我們知道,需要妥協、建立一個平衡的方案。」作為汽車共乘龍頭,Uber去年5月於美國紐約上市,是自阿里巴巴(09988)上市以來,美國最大型的首次招股上市(IPO)。

Uber作出「妥協」的潛在方案,會否包括讓Uber在港第二上市(second listing)?Willder考慮數秒後回答,「我不認為這是我們的焦點、或我們計劃的關鍵部分……目前的焦點在於協力建構香港的規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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