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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以租代買有得做

By on May 16, 2018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專欄「StartupBeat創科鬥室

街坊創辦人梁懷宇支持「以租代買」,讓鄰里之間共享物品。(羅雅琳攝)

街坊創辦人梁懷宇支持「以租代買」,讓鄰里之間共享物品。(羅雅琳攝)

香港地寸金尺土,共享物品平台「街坊」創辦人梁懷宇提倡「以租代買」,一來租比買划算,二來可減少浪費夠環保。訪問期間,曾於大學從事研究工作4年的梁懷宇,多次引用文獻及研究報告,力證「以租代買」其實有得做,「這概念早於九十年代出現,隨互聯網而來,惟早年的平台大部分已結業。」他認為,當年各方條件未夠成熟,包括消費文化、智能手機普及程度等,但近年共享經濟逐漸抬頭,重推「以租代買」模式的時機已臻成熟。

登入「街坊」的手機程式,物主可出租閒置物品,自定租金及按金。梁懷宇表示,常見出租品類別包括家用遊戲機、攝錄機GoPro、單反數碼相機及鏡頭、VR器材與手機穩定器雲台等。

程式會視乎用戶所在地,推薦附近的出租品;租戶可透過平台直接聯絡物主,相約交收地點,平台代為收款,並向租戶及物主雙方分別收取10%及5%交易費用,另扣起租戶的信用額作按金。在物品出租翌日,物主就能收取租金。

可供出租物1.4萬件

「街坊」推出至今4年,目前可供出租物品共有1.4萬件。「試過有客人租燈飾布置電車,向女友求婚。」梁懷宇透露,曾有物主出租家用遊戲機,一個月賺取過千元外快,「後來,該用戶又把賺到的錢,用來買新遊戲,賺取更多租金。」

學校、機構透過「街坊」租物的情況亦十分常見,「有時公司搞周年晚會、學校有活動,機構想玩VR、3D打印機,但機構不會批錢購買,他們就來租。」

過往,不少物主擔心物品耗損,而不放心出租。考慮到租戶多不願意墊付按金,梁懷宇以「扣信用額」形式,在租戶信用卡扣起信用額,但不會真正過數,讓物主不用擔心「被走數」,租戶亦不用真金白銀抵押。他指出,公司為每宗交易預留了5000元保證金,以防按金不足賠償損失,至今也未有動用過該筆款項。

為避免物品耗損而賠償,租戶必須扣起信用額,但不會真正過數。(街坊圖片)

為避免物品耗損而賠償,租戶必須扣起信用額,但不會真正過數。(街坊圖片)

「平均1000宗交易中,只有一兩宗有問題。試過有航拍機撞樹要換螺旋槳,維修費只不過98元;曾有遊戲機配件被盜,最後扣除按金後,我們再賠償予物主。」

「街坊」成立4年,一直在港營運,平台用戶約3萬人,梁懷宇直言,當中一半人未曾交易。然而,他指營運P2P平台的好處在於毋須存倉、物流,目前僅需要2名全職及3名兼職員工,而且只須「對住電腦開工」,在家和共享工作間亦可,省下租辦公室的開支。

擬增聘攻海外市場

上月,梁懷宇決心衝出香港,拓展新加坡、加拿大、澳洲及台灣市場,未來會增聘人手,投資作海外推廣。他預期年底的單月成交額可達100萬元,並對發展海外市場有信心,「我們做過研究,這幾個地方早有租借文化。」他舉例,新加坡有不少獨立攝影師,常要向相機店租設備;加拿大人喜歡戶外活動,喜歡到體育店借露營車帳篷、衝浪板車架等戶外用品,「這些物品,其實鄰居都可能有。」

採訪、撰文:羅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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