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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寡頭」被收編 (高天佑)

By on August 8, 2017

本文作者高天佑,為《信報》撰寫專欄「新聞點評」,此為節錄版本,原文請按此

第三方支付明年起須經由人行旗下的「網聯」平台進行,目的是為了保障官方的監管主導權。(支付寶微博圖片)

第三方支付明年起須經由人行旗下的「網聯」平台進行,目的是為了保障官方的監管主導權。(支付寶微博圖片)

昨日談到順豐(002352.SZ)、阿里巴巴、騰訊(00700)和華為等巨企,為了爭奪用戶大數據引發連場激戰。其實這類「大數據爭奪戰」不只在企業之間爆發,也存在於企業和政府之間。例如人民銀行日前宣布,由明年起所有第三方支付(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不可再擅自進行,而必須經由人行旗下新設的「網聯」平台。此舉等於由政府把群雄並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舉收編,藉以避免大企業成為「數據寡頭」、獨自掌握政府無從得悉的大量金融數據。

第三方支付難查轉賬紀錄

在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尚未流行之前,絕大多數金融交易都是經由銀行進行,例如A公司從B銀行的戶口,轉賬一筆錢到C公司在D銀行的戶口,人行及中銀監對於這筆錢在A、B、C、D之間的流向能夠全面掌握,並可隨時追查到底。

然而,人們現在若透過第三方支付工具進行交易,就不再是在銀行和銀行之間直接轉賬,而是多了一個「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站在中間,作為客戶和銀行之外的「第三者」(所以稱為「第三方支付」相當貼切)。沿用上述例子,A公司想透過第三方工具轉賬一筆錢到C公司,這筆錢其實首先會轉到該第三方工具同樣位於B銀行的戶口,然後會從第三方工具位於D銀行的戶口裏面,調撥同一銀碼款項到C公司的戶口。這有點像跨境滙款服務,例如有人想把一筆錢滙到菲律賓,這筆錢其實不一定有進行跨境轉賬,只不過該滙款公司在港、菲兩地都設有銀行戶口,可在內部自行「對數」。

問題在於,從人行和中銀監現時的視角來看,對於上述這筆交易,它們最多只能看到A公司把一筆錢轉到支付寶戶口,然後在差不多時間,有一筆相同銀碼資金從支付寶戶口轉到C公司;可是由於每日進行的金融交易宗數如天文數字,監管當局不可能僅靠這些資料便把A公司和C公司之間的轇轕聯繫起來。當然,當局也可以要求所有第三方支付工具「自動自覺」申報所有交易詳情,但由於交易宗數巨大,逐一申報肯定費時失事,亦會存在時間延滯、資料失誤甚至刻意隱瞞等弊端。

「網聯」讓官方主導監管

人行今次設立「網聯」平台,作為用戶、銀行、第三方工具之外的「第四者」。往後一切透過第三方工具進行的交易,首先會由付款方的銀行戶口轉到第三方工具戶口,再轉到「網聯」平台,最後經由「網聯」轉到收款方的銀行戶口;因此「網聯」便可直接掌握整個交易流程,填補了現存的監管盲點。表面看這猶如架屋疊床,硬生生多設「第四者」,難免造成效率浪費(例如「網聯」需要斥巨資建立伺服器及網絡系統,以達到全國每秒18萬宗交易處理能力);但從監管當局看來,為了在網絡支付年代確保金融安全及重新掌握監管主導權, 這卻是必要的一步。

值得留意,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上月在金融科技峰會上指出, 現階段的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存在諸多失衡亂象,包括「數據寡頭」:「有些巨頭憑藉豐富產品線布局,滙聚大量金融數據,形成『數據寡頭』。數據壟斷比技術壟斷更難突破,容易形成數位鴻溝和資訊孤島。」他又警告:「FinTech和RegTech(監管科技)存在失衡,監管成本隨着技術發展呈幾何式上升。」因此他強調,「各個主體要良性互動,金融科技公司、監管方、行業自律組織和消費者之間要共同發展」,同時,「由金融科技公司(為監管方)承擔技術支援或資金支援,建立行業技術標準,促進消費者保護」。

至於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民企,猶如頭上重新戴上金剛箍,還要被「阿公」抽水分錢,難免「條氣唔順」;惟在監管主旋律下,形勢比人強,不得不乖乖接受收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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