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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茅躉王 以身試法為夢想

By on May 20, 2017

原文刊於《信報》「人氣我寫」專欄

列萬多斯基常無視規例,上得山多終遇虎,今次商業機密案或面臨刑事檢控。(網上圖片)

列萬多斯基常無視規例,上得山多終遇虎,今次商業機密案或面臨刑事檢控。(網上圖片)

Alphabet的自動駕駛汽車業務Waymo因為商業機密被盜而控告召車軟件Uber,日前在庭上先勝一仗。法官下令Uber在案件審結前不得使用相關文件,更要求檢察部門審視案件,決定是否提出刑事檢控,意味案中主角、Uber自駕車部門主管列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可能被起訴。

Waymo稱,列萬多斯基離任前一個月私自下載了逾1.4萬份機密檔案,當中包括Waymo專利激光感應技術Lidar的相關資料,協助Uber在短短9個月內發展出自家Lidar系統。訴狀中這名「前任經理」其實是Google自駕車計劃(即Waymo前身)的開山祖師,Google(即現在的Alphabet)今天得以在自駕技術上領導群雄,列萬多斯基居功至偉,卻同時因為急於求成而淪為通敵叛徒。

無人駕駛電單車參賽成奇招

37歲的列萬多斯基擁有工業工程及運籌學碩士學位,2003年就與自動駕駛汽車結下不解緣。當年美國國防部轄下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DARPA)舉辦首屆無人駕駛車大挑戰,由洛杉磯出發穿越山嶺荒漠,以拉斯維加斯為終點。列萬多斯基到洛杉磯參加簡介會,回程時在公路上被一輛電單車超前,他靈機一觸,想到在崎嶇路上比試,沒有任何車輛比電單車更靈活自如,於是聯同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師兄弟組隊,研發自駕電單車。

列萬多斯基後來才發現此舉實在是自討苦吃,因為自駕電單車的技術比汽車的要求複雜得多,但團隊仍然排除萬難打造出「幽靈騎士」(Ghostrider),參加2005年的大挑戰,成為賽事中唯一一輛電單車。幽靈騎士依賴超精密全球定位系統(GPS)及立體攝影機偵測路面情況,既能平衡,又懂辨別方向,翻了車也能自動復位,雖然未能晉身準決賽,但仍有數十輛四輪戰車成為其手下敗將。

列萬多斯基於2007年加入Google,負責地圖項目,但始終對自動駕駛汽車念念不忘。翌年探索頻道(Discovery Channel)一名節目監製找上門,欲借幽靈騎士示範送薄餅,惟戰車早已成為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的展品,無法出山。列萬多斯基就利用工餘時間,借助由他創辦的510 Systems公司所開發的技術,只花了約一個月就打造出Pribot──一輛由豐田Prius混合動力車改裝而成的自動駕駛車,成功完成任務,由三藩市熙來攘往的市中心出發,穿過海灣大橋,把薄餅送到特雷熱島(Treasure Island)。

Pribot證明高性能又安全的自動駕駛汽車不是夢想,原本沒計劃發展自動駕駛汽車的Google也心動,幾個月後就安排列萬多斯基與當年在DARPA大挑戰中取得冠軍的德國科學家特龍(Sebestian Thrun)合作,開展自動駕駛汽車研發項目,510 Systems亦獲收購。

為了加快開發進度,列萬多斯基不惜「鋌而走險」,在加州還未就自駕車牌照立法時,偷偷在街上試車。為了推動內華達州及加州的立法進程,列萬多斯基私自找了一位說客代勞,引起Google部分高層微言,批評他不按公司程序辦事。列萬多斯基一直抱怨Google自動駕駛汽車計劃進度太慢,去年1月終於離巢,成立Otto,主攻自駕貨車。列萬多斯基解釋,讓自駕技術應用於實際生活,最快捷途徑莫過於發展自駕貨車,因為貨車在公路行走,而公路環境又非常規律,行車都是單向,沒有交通燈、途人或從支路切入的車輛,自駕技術要求遠比市中心行車為低。

無視條例試車被封殺

不出數月,Otto就發放宣傳片,顯示一輛自駕貨車在內華達州行駛,沒有人掌舵。內華達州當局看到短片後暴跳如雷,指摘列萬多斯基連自己有份草擬的自駕車測試條例也不遵守,既沒有申請牌照,也沒有依例提交500萬美元保證金。

Otto去年7月以6.8億美元獲Uber收購,列萬多斯基過檔Uber後繼續無視法紀。由於曾協助制訂加州自動駕駛汽車規管條例,列萬多斯基自以為可利用法律漏洞,讓Uber不用領牌照就能在三藩市街上試車,結果計劃開展不到一周就被當局封殺。

Waymo商業機密一案誰是誰非還有待法庭判決,但列萬多斯基已被法官禁止參與Lidar相關工作, 更可能面臨刑事起訴,對於行事性急又愛打擦邊球的他而言,這次也許是上得山多終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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