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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共享經濟排解困難 (朱鼎健)

By on April 29, 2017

本文作者朱鼎健為全國政協委員,為《信報》撰寫專欄「宏觀視野

設立愈多單車泊車點,便愈能夠吸引更多用戶。 (gobee.bike 資料圖片)

設立愈多單車泊車點,便愈能夠吸引更多用戶。 (gobee.bike 資料圖片)

近日港人熱烈討論透過手機App來租單車這門生意,因為一位來自法國的青年在港創立了共享單車租賃服務,但他的單車連日來遭掉進城門河裏或隨處棄置。

雖然這類透過手機App作為平台來進行商業活動或買賣並非新鮮事物,但無可否認,這些新模式商業運作標誌着「新興經濟」降臨,有些人更指這反映了「共享經濟」的時代已靜悄悄地入侵商業世界和社會的每一角落。

世界各大城市早已引進以手機App為平台的共享單車租賃服務,包括紐約、三藩市、多倫多、巴黎、首爾和台北等,而這種共享單車租賃服務在內地約32個城市如深圳、廣州、北京和杭州等,各地處處萌芽開花,因為這種服務迎合世界鼓吹低碳健康生活的大潮流,愈多人使用單車作短途代步工具,除了有助減排,紓解路面交通擠塞,亦同時能夠讓人運動。

儘管今次香港首現的公共租賃單車的服務不盡理想,「蝦碌」層出不窮,如許多用戶未能成功登入網站下載App、未有為用戶所輸的信用卡資料加密,以及該公司的單車被指佔用了公眾單車停放處等。

筆者認為,大家不應因為今次事件而全盤推翻利用網絡科技作為商業營運或服務平台這新經濟模式,大家應該從今次事件之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反思香港的環境是否適合或配合共享經濟的發展,如果不適合,又應該如何改善。

筆者認為,地少和高昂的經營成本,尤其租金,對有志拓展創科業務之士構成極大障礙和挑戰,例如對於這類共享單車租賃服務始創公司,可能因為租金成本的原因,不能在各處設立單車站,只能使用公眾單車停放處,但這又變相剝奪了其他單車使用者的權利,亦對現時用真金白銀租用店舖做租單車生意的人有點不公,故惹人詬病。

香港首現的公共租賃單車的服務,在沙田及大埔地區試行。(gobee.bike 資料圖片)

香港首現的公共租賃單車的服務,在沙田及大埔地區試行。(gobee.bike 資料圖片)

撥地設單車停泊收費區

當然政府可以在各公眾單車停放處內撥出部分地方來設立單車停泊收費區,供共享單車租賃經營者租用,一方面可杜絕濫用公眾單車場的情況;另一方面亦可以回應租單車店舖經營者的不滿。

另外,因為只有少數人會每天租用共享單車只求來回踩踏同一路程,所以對於共享單車服務的提供者來言,設立愈多單車泊車點,便愈能夠吸引更多用戶。

但香港現時汽車停車場和街道的咪錶泊車位根本嚴重不足,政府甚至尋找土地來興建房屋亦不時遇上困難,而一些私人屋苑亦以抽籤形式來決定哪一住戶在屋苑內停泊單車,所以要為共享單車經營者在沙田、大埔等新市鎮騰出更多地方來設立單車停泊站必定困難重重,更遑論在中環或銅鑼灣等鬧市區。為解決地方匱乏的問題,筆者建議政府可以牽頭在政府或公營建築物如公眾圖書館和體育館附近設立單車停泊收費區,或嘗試與有關方面協調,在大型商場、公營屋邨和港鐵車站設立單車停泊收費區。

不過,若然在新界區推出共享單車租賃服務有難度,香港可能只剩下大嶼山可供共享單車運作,如正在規劃為旅遊康樂地區的大嶼南。一些國家的經驗顯示,共享單車有助旅遊業發展,因為能夠方便部分旅客踏單車漫遊觀賞旅遊景點。

今次來香港引進共享單車服務是一名外籍青年,這證明香港對來自海外的初創企業仍具吸引力,若他今次未能成功,筆者會感到非常可惜,不希望看見像Uber一樣的另一間創新公司在香港受挫,故希望特區政府認真研究制定政策,為科技初創公司和創業家能提供適當的經營環境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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