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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售紅色iPhone 7涉違法籌款

By on March 28, 2017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在內地出售的紅色iPhone 7機背上印有(PRODUCT)RED標誌,但宣傳品卻絕口不提。(路透圖片)

在內地出售的紅色iPhone 7機背上印有(PRODUCT)RED標誌,但宣傳品卻絕口不提。(路透圖片)

紅色iPhone 7上周五在內地開售,但有別於在全球各地(包括本港)的宣傳,蘋果公司在內地對(RED)的意義絕口不提,結果被國家民政部主管的《公益時報》26日揭穿,指其涉嫌違反今年實施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規定,「境外NGO及其代表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募捐」,違者可被「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紅色iPhone 7是蘋果與慈善組織(RED)合作,為Product Red籌款項目而推出的紅色產品,每銷售一台,蘋果就會把銷售所得利潤按一定比例捐給全球基金(The Global Fund),以支持非洲愛滋病患者對抗病魔。

境外NGO禁境內募捐

當蘋果全球發布紅色iPhone 7後,有內地「果迷」發現,紅色iPhone 7在中國內地的宣傳品缺少「(PRODUCT)RED」字樣,以及部分銷售利潤捐給全球基金的說明,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宣傳不同。

蘋果曾回覆稱,由於中國對慈善組織的相關規定,該公司在內地沒有像在其他市場一般強調Product Red項目。不過,在內地發售的紅色iPhone 7機身背面依然印有「(PRODUCT)RED」字樣。

針對此前有人揣測蘋果違反「境外NGO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條文,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岳屾山律師表示,(RED)並未參與紅色iPhone 7的銷售過程,故沒有違反上述條文;但紅色iPhone 7的銷售活動對(RED)而言,是一個完整的募捐活動,涉嫌違反「境外NGO及其代表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募捐」條文(《境外NGO境內活動管理法》第21條)。

岳屾山說,由於該法針對的主體是境外NGO,可能無法約束到企業,但蘋果在明知(RED)不具備在華展開活動資格的情況下依舊與其合作,涉嫌協助他人實施違法行為。

樂隊主音11年前創立

對於是否因違反《境外NGO境內活動管理法》而更改宣傳內容,至截稿前,蘋果公司仍未回覆本報書面提問。公安部、民政部亦未就事件表態。

慈善組織(RED)是由愛爾蘭殿堂級樂隊U2的主音歌手Bono於2006年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公布創立,旨在為全球基金籌款,幫助非洲貧困國家對抗愛滋病傳播。為此,(RED)發起Product Red籌款項目,通過與全球知名品牌合作開發紅色產品並印上(PRODUCT)RED字樣,產品銷售所得部分利潤會捐贈給該基金。至今,曾參與Product Red籌款項目的包括蘋果、微軟、戴爾等科技品牌;可口可樂、星巴克等飲食品牌;Converse、Nike、Gap、Armani等服裝品牌;以至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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