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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研推新招 P2P網貸恐退潮

By on August 15, 2016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據內地傳媒《21世紀經濟報道》,銀監會近日向銀行下發《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提出存管銀行必須在官方指定的網站公開披露包括網貸機構的交易規模、逾期率、不良率、客戶數量等數據的報告。

營運數據掌銀行手中

同時,對於現有的資金存管模式,徵求意見稿提出「存管銀行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不得委託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意味聯合存管模式不受監管認可,會引發大量P2P網貸平台退出潮。

報道引述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表示, 按照徵求意見稿,未來網貸的營運情況將掌握在銀行手中,容易掌握網貸平台的真實情況,有利有關部門監管整體網貸行業。

廣州P2P平台新聯在線副總經理陳智誠認為, 資金存管一旦實施,行業將出現大規模退出潮。他說,目前已經開展P2P資金存管的銀行中,有部分並不滿足設立專門的部門,以及自主開發和自主營運技術等要求。不過,方頌稱,這些條件對於銀行而言並不算高;但一旦銀行有意願,要達到上述要求並不難。

目前難有平台符要求

至於資金存管的委託人亦即P2P平台,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工商管理部門完成註冊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在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按照申請獲得相應的電訊業務經營許可;具備完善的內部業務管理、運營操作、稽核監控和風險控制的相關制度等五項具體要求。方頌坦言,中國目前應該沒有一家平台達到上述要求,主要原因是儘管監管多次提出網貸的備案問題,但是尚未落地,因為目前沒有可實際操作的流程,而電率業務經營許可的獲取也較為困難,業內獲得許可的P2P平台極少。

故此,業內人士相信,實施《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還須包括《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暫行管理辦法》等其他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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