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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Pokémon GO熱潮談手機定位遊戲的歷史

By on July 29, 2016

本文作者李勁華Innopage 創辦人,原文刊於作者網誌「偉大航道

POKEMON 29JUL

創下一周超過1,000萬下載量的Pokémon GO,在香港開放首天即受全城熱捧,連平日夜晚人跡罕至的公園都變得人頭湧湧,人氣之旺好比中秋與年宵,人人手執電話化身寵物訓練員,到處捕捉寵物小精靈。

定位遊戲始於GPS系統平民化

這種以真實地圖為場景的定位遊戲,不少人以為是今年發明的最新科技,但其實以GPS衛星定位的遊戲,已經有十幾年歷史,而我於十年前亦曾製作並推出過好幾個手機定位遊戲。世界上最早的GPS定位遊戲,起源於2000年。因為當年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向國防部施壓,促使克林頓政府取消對民間使用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的限制,令一般平民也可以使用高準確度的衛星定位技術,民間GPS定位遊戲自此得以發展。

當時有業餘玩家,根據已有160年歷史的古老遊戲「Letterboxing」,配合衛星定位技術,改良成一個叫做「Geocaching」的遊戲。玩法是,首先玩家將記錄簿和一樣特別物品放進放水盒子中(有香港玩家就曾放進一張地鐵乘車票),再把盒子放在戶外的隱敝位置(例如公園某棵樹或坐椅底下),然後在網上發佈GPS經緯度、地點簡介與「藏寶位置」的提示,讓來自世界各地的其他玩家去「尋寶」。

Geocaching的「寶箱」 (Credit: https://www.flickr.com/photos/hejgustav/)

Geocaching的「寶箱」 (Credit: https://www.flickr.com/photos/hejgustav/)

玩家帶著GPS裝置,到達指定位置後,根據提示找出「寶箱」,並於網上及記錄簿記下日期和自己的名字,成功「奪寶」的玩家可以把「寶物」留給其他玩家,亦可拿取寶物留作紀念,但需換上價值更高的「寶物」給其他玩家尋寶。

這個遊戲在2000年開始流行,當時還未有iPhone,沒有GPS,手機只有四行黑白文字顯示,更不用說沒有Google Map了。玩家用衛星定位,要帶著一部看似對講機的GPS裝置,而這個裝置只顯示方向、距離和經緯度,和現在的iPhone加Google Map可謂差天共地。

geocaching2

Geocaching玩家可以在網上找到附近寶物位置的提示

日本推出全球第一個手機定位遊戲

記憶所及,手機上第一個以GPS定位技術製作的遊戲(SMS定位遊戲不在此討論),是法國公司Newt Games於2003年在日本推出的「Mogi」。其玩法非常簡單,基本上就是玩家走到街上,根據GPS定位去收集或與其他玩家交換虛疑物品,以儲齊整個系列為目標。遊戲中沒有任何戰鬥或競爭元素,連Mogi的製作人都覺得Mogi「幾乎不算是一個遊戲」。但當年在日本KDDI和NTT DoCoMo上推出,亦算得上有一定程度的成功。

Mogi遊戲畫面 (Credit: Benjamin Joffe)

香港3G定位手機遊戲曾獲Nokia全球大獎

我在2004年開始研發在3G手機定位遊戲,與3HK合作推出過多個產品,後來亦有和品牌合作,製作以品牌為主題的定位遊戲,包括:

  • 七劍迷蹤(與徐克電影〈七劍〉合作,2005年推出)
  • Impossible Team(與adidas合作,2006年推出)
  • 追蹤黑夜女神(與海洋公園〈十月全城哈囉喂〉合作,2006年推出)

此外尚有其他合作品牌如地鐵、英皇唱片、英皇電影等等。我們亦自行設計不同玩法的遊戲,是最先推出3G定位遊戲的公司,並憑此定位遊戲系統於2005年獲Nokia頒發全球年度大獎。

十年前與3HK和品牌客戶合作推出的3G定位遊戲

十年前與3HK和品牌客戶合作推出的3G定位遊戲

開發手機定位遊戲的三大障礙

製作3G定位遊戲有三個主要障礙要面對,第一是定位系統本身,因為以往手機並沒有內置GPS,所以退而求其次只有3G定位技術可用,但亦需要電訊商啟動定位功能,程式才可以除得用戶的位置。另外電訊商的3G訊號要有全面覆蓋,否則就只有部份地區能夠定位。在香港,有全面3G訊號覆蓋而又有開啟3G定位功能的電訊公司,從頭到尾都只有3HK一間,因此在香港開發3G定位服務,當年亦只有3HK用戶可以使用。

第二是地圖問題,在Google Map面世前,手機是沒有地圖服務可用的。開發定位遊戲,先要有可用的地圖,但地政總署提供的地圖是需要授權的,而就算獲得授權,地政署的地圖因為太多細節而不適合製作遊戲。大家留意一下Pokémon GO的地圖,基本上將所有細節都去掉,才適合在遊戲使用。製作一個遊戲專用的香港地圖,我們總共用了九個月時間才完成。

最後是收費問題,在未有iPhone的時代,數據收費以每Kb計,沒有「無限上網」的月費計劃,所以絕大部份用戶都不會在手機玩連線遊戲,除非是電訊公司為該遊戲提供免費數據。另外,因為電訊公司希望手機定位可以帶來額外收入,所以用戶每一次進行定位,都會收取最小港幣一元費用。我推出的手機定位遊戲,玩家月費最高紀錄高達八千港元,玩家平均消費每月(ARPU)三至四百港元,估計每月總收益接近港幣二百萬。

定位遊戲的基本元素

定位遊戲的元素,不外乎以下幾項:搜尋、收集、育成、對戰。

以我曾推出的其中一個遊戲〈Impossible Team〉為例,玩家先要搜尋並收集最少11個著明球星,再建立出玩家心目中的夢幻組合,之後安排在虛擬聯賽中和其他隊伍對打。在搜尋過程中,玩家可以和附近玩家對戰,搶奪對方的球員,亦可以交換球員,以及在公開頻道交談。

我在2005-2007年曾推出或設計過的遊戲玩法,如「定位儲麻雀鬥快食糊」、「定位儲食材再跟著食譜整甜品」、「以香港真實地圖玩定位大富翁」等等,大致上都是跟隨這個模式進行。

2006年在香港推出的手機定位遊戲Impossible Team

2006年在香港推出的手機定位遊戲Impossible Team

AR技術是否Pokémon GO的至勝之道?

Pokémon GO和十年前的定位遊戲相比,玩法其實也是大同小異,都是「搜尋、收集、育成、對戰」。當然現在手機無論在畫面或處理能力都比十年前強大數十倍以上,所以玩法比以前更多花樣,例如全3D電腦模型、計步器孵蛋、AR(Augmented Reality 擴增實境)等等。坊間有不少評論,都說Pokémon GO是首個獲得空前成功的AR遊戲,但其實Pokémon GO是否因為AR技術而成功?

以現時版本的Pokémon GO來說,AR功能只在捕捉精靈時將實際環境用作背景,但玩家亦可以選擇關掉AR,將背景換成普通電腦畫面。作為玩家其實我會傾向關掉AR,因為AR耗電高,而且每次用相同電腦背景,可以增加掉精靈球的準確性,所以用增取分數的角度來說,關掉AR會比較有利。

但AR在Pokémon GO亦有它的重要角色,就是供玩家Screen Cap有趣畫面,並上傳到社交網絡上,製造瘋傳效應。基本上Pokémon GO不需要做任何網絡廣告,每天都會有數以萬計的玩家以Cap圖方式在網絡上為其推廣,是一個很有創意的AR營銷術。

手機定位遊戲佔據玩家生活的每分每秒

自從手機面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就開始變得複雜化。在手機面世後,未有iPhone前,情侶會面,有時會各自和其他朋友傳短訊。到iPhone和Android普及化,就變成上Facebook、玩Whatsapp。而定位遊戲則進一步入侵我們的生活的每分每秒,令到玩家只要一踏出門口,無論是乘車、行街、吃飯,甚至旅遊,都要無時無刻開著手機,留意著附近有心麼任務可做,而且24小時全無間斷。就算回到家中,玩家都會有種衝動想走到街上把附近的寶物集齊,直到體力應付不到為止。這種生活除了影響男女關係,更會因缺乏休息而影響學業和工作。定位遊戲雖然新穎好玩,但若過份投入,卻會比一般沒有時間地點規限的遊戲更能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奉勸各位玩家,無論遊戲設計者用甚麼手法引誘你無間斷地上街做任務,都要適可而止,人生苦短,請珍惜窗外美好風景和與家人朋友共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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