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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盲抗優步(卓文)

By on August 19, 2015

本文作者卓文為《信報》撰寫專欄「夾心人

Uber Facebook圖片

Uber Facebook圖片

Uber司機被拉事件,又有政治化趨勢。有政團人士認為警方執法不公,高調宣布參加車隊。亦有藍絲人士借題發揮,指市民不應支持「違法」活動,又指摘律師不懂法律基礎,枉論法治。最誇張是周融,將Uber比喻為賣X粉生意、外圍馬組織。筆者大膽估計,這些人根本不清楚Uber營運模式。

是否違法,不是警方拉人就可決定。若是這樣,香港就是警察國家,每年也不會這麼多人從法庭安然離去。你可以不認同Uber鑽法律空間手法,不過這是個人道德選擇。真正法治是尊重法律制度,接受法庭裁判,現在一口咬定Uber違法,只是無知。正如網媒一樣,以前在港開辦報刊要註冊取得牌照,現在網上報紙還要嗎?隨着科技發展,新興行業不斷湧現。若因法例有灰色地帶而故步自封,香港將停滯不前。

可以參考美國一個案例。Uber在美國同樣面對保險索償問題。2013年底,Uber司機在三藩市發生意外,撞死一名女童。案件爭論點是公司應否負責,因為當時車輛沒有乘客,司機也不是前往接客。站在Uber角度,在意外一刻,司機並沒有為公司工作,所以也不應賠償。美國人始終較先進及接受新事物,不會大嚷Uber違法,更不會指桑罵槐。最後當地通過法例,強制Uber及同樣營運公司為司機購買第三者保險,事件告一段落。

這是多贏做法。第一釐清公司及司機責任,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另外亦提供新商機給保險公司,多一個生意渠道。批評Uber的人,與其妖魔化這個新行業,倒不如汲取外國經驗提供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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