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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顛覆法律道德

By on August 1, 2015
科網時代,新的商業模式冒起,有人受惠,也有人受損,這正是Uber召車服務近期廣受討論之處。(網上圖片)

科網時代,新的商業模式冒起,有人受惠,也有人受損,這正是Uber召車服務近期廣受討論之處。(網上圖片)

今時今日,網際網路和相關科技蓬勃,生活各層面變得如何便利已不在話下,就連創業似乎也比過去容易得多:要做零售不必租設舖位,可透過網 路買賣營運網上商店;要提供迎合市場需要的服務,甚至可採用共享經濟模式,以手機應用模式提供平台,連繫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中大創業研究中心項目總監陳 志邦博士就指出,科技發展的確令步入市場的門檻降到很低,催生了很多新商業模式;但常言道「創業難,守業更難」,依靠網路科技運作的商業同樣要面對傳統公 司中遇到的難題,而且往往會觸及類近傳統行業的利益,甚至造成法律和道德問題。

在訪問之初,陳志邦首先解釋為何共享經濟模式能夠成功:「Uber和Airbnb是最多人提出的(共享經濟)成功例子。它們最強大之處在於沒有自己 的資產,阿里巴巴作為全球最大商店但沒有自己的貨品亦同理……它們只是將不屬於自己的已有資產整合。」他指出,就是因為資產不屬於它們,整合的速度才能如 此快,為市場帶來很大的震撼。「當然,這些平台提供的服務優良,資訊處理得又快又好也是它們脫穎而出的主因。這些系統的開發及營運亦是所費不菲的。」另 外,通常資源共享的公司也不會明確界定自己提供的服務性質,以便日後轉型:「例如Uber不會說自己是的士公司,它把自己定為運輸公司 ……它甚至提出過可以搞送雪糕服務。」他指出,投資者往往是看中資源分享平台的多元發展潛力,才會投資這些公司。

門檻雖低 沒錢燒也不行

在筆者的淺薄認知中,提供資源共享服務好像不太需要成本,似乎研發出一個網上平台,然後有個伺服器就可以營運;但陳志邦稱其實這跟其他任何的商業一 樣,必須經歷過一個「極度燒錢」的階段:「美國有一個資源共享服務叫Homejoy,是整合上門家居清潔服務的平台。Homejoy初期非常成功,集資額 達到4000萬美元(約3.12億港元),投資者包括Google Ventures等大型公司,亦得到客戶的信任。然而,Homejoy最近已宣布在7月31日正式結業,正是因為它無法找到下一輪的投資者……這例子也告 訴我們,原來4000萬美元也『未必夠燒』。」他指出,這些公司在成立之初,需要投放大量資金作宣傳,以提高市場佔有率:「以『快的』(召的士平台)為 例,它完全不向乘客和司機收費,甚至提供禮品和獎金給用戶。Uber進軍香港時,正值是七人欖球賽舉行的日子,當時它就向用戶提供最多200元的車費資 助。很多資金就是花費在廣告和宣傳,還有基本的辦公室開支。」陳志邦又舉例說,Uber作為全球最大的召車服務平台,都是近期才在美國達致收支平衡,其他 地方都是在「燒錢」搶市場佔有率;但Uber集資額達10億美元,資金仍然足以應付。

由於這種營運模式幾乎沒有入場門檻,所以其他人很容易加入市場競爭。譬如當GoGoVan整合貨車運輸平台成功後,很快又有EasyVan出現,現 時兩者規模已差距不大。陳志邦稱,當這些公司搶到市場佔有率後,就需要在服務質素方面着手,例如令平台更容易使用,更有效率地整合資源、配對消費者和服務 提供者等,避免客戶因優惠流失給競爭對手。換言之,也許這些依靠網路營運的商業模式能夠節省部分成本,或是在資訊整合方面比傳統公司優勝;但要維持公司的 品牌和持續經營,整體而言所面對的困難其實與傳統公司分別不大。

另一方面,這些嶄新商業模式往往會打破和重構既有類近行業的市場,而惹來行業中傳統公司的強烈反彈;又由於現有的法律框架未必能跟上新科技的出現, 依靠新科技而運作的經營模式往往會面對很多法律爭拗。陳志邦指出,這些爭拗可嚴重衝擊共享經濟之類的營運方式:「Homejoy之所以找不到下一輪投資 者,是因為它面對很多法律訴訟,令投資者為之卻步。」他表示不論是Homejoy、Uber還是其他類似的公司都面對各類非法、無牌經營的指控,這些訴訟 有贏有輸,但都為它們帶來很大的財政負擔,以及經營上的掣肘。

而在芸芸多種法律爭議當中,陳志邦指出,對資源整合平台最為致命的,是服務提供者是否屬於公司僱員這個問題:「若果服務提供者被視為公司僱員,而非 外判的獨立承包商人,那麼公司就要對服務提供者,提供法律規定的福利和各種保障……這一點將徹底影響它們的生意模式,可行性直接受到質疑,對它們而言極具 破壞性。美國有幾次的訴訟,法院判決都認為服務提供者是公司僱員,這對它們非常不利。」

社會規範 不能想做就做

至於對行業中傳統公司的衝擊,陳志邦就持較開放態度。他認為,科技進步為消費者帶來更方便更有效率的消費模式,傳統商業模式被取代是無可避免,就如 網購搶走不少旺角小型零售商舖的客戶,令旺角的劏舖商場出現大量吉舖,他就形容這是大潮流,它們若要繼續做生意就需要轉型。他又認為,法例應向容納這些新 型經濟模式的方向修改:「Uber能夠成功,是因為能夠迎合顧客口味,也就是說市場上的確有此需求。既然是這樣,法律就應該嘗試容許這種經營模式存在。」

不過,陳志邦最後也表明,消費者喜歡也不代表就要無條件迎合,例如一些超過了社會道德規範的生意想法,就應該受到限制:「網上有一個交友平台叫 Ashley Madison,但它並非一個普通的交友網站,而是專門讓已婚人士尋找搞婚外情對象的平台。它的服務的確嶄新,全球會員人數達3700萬,證明的確有需 求,甚至乎沒有違反法律(在法國等地方屬違法)。只不過,Ashley Madison無疑是衝擊社會的道德底線。這例子顯示,迎合市場需求不一定是對的行為。」

受訪者:陳志邦博士

中文大學創業研究中心項目總監

管理學系客座助理教授

採訪、撰稿:曾維駿

來源:信報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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