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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管與不管兩難(馮文)

By on May 12, 2015

本文作者馮文為資深IT人,從事電腦、媒體、政策及教研工作,為《信報》撰寫專欄「科技人間」

上星期,在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莫乃光發起的跨界別座談會上,我第一次見到會計界的梁繼昌,他們兩人合辦這場FinTech(財經科技)活動,並讓與會者順道參觀KPMG坐落於繁華鬧市的會場;大約二三百人出席,氣氛熱烈,中外人士各半,反映FinTech的確是城中熱話。

事緣今年政府在《預算案》中提及,有意推動財經科技,座談會以「金融創新、迎難而上」(Overcoming Challenges to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Hong Kong)為主題,是民間對這事的回應。

其實FinTech並非新發明的技術,要處理的反而是技術應用在金融領域所引申的規管問題。座談會首先由Investible的Emmanuelle Norchet講述鄰近地區和歐美對眾籌(大眾籌資)的規管。眾籌見於社交網絡的集資和產品認購,對新經濟業者愈來愈重要;但眾籌形式的集資對民眾有一定風險,法例亦規定不可隨意向公眾集資。世界各地都迎接這新形勢,並努力規管;有趣的卻是,香港在這方面幾乎一片空白,那就抹殺了香港的機遇。

此外,Gatecoin的Aurélien Menant講述比特幣在香港的境況。這方面我可以補充幾句:2013年,當比特幣冒起之時,政府如果指比特幣是貨幣(私鑄貨幣屬刑法),可把比特幣立即封殺;但政府只是把比特幣定性為商品,意即那屬私人行為,等於劃清界線。這之後,比特幣的活動頗為活躍,但政府幾乎置身事外。反之,美國、英國、歐盟等地,無論政策研究,以至學界、業界都對crypto-currency(虛擬貨幣)和背後的blockchain技術引入廣泛討論。將來這些研發,可改變銀行、零售業等等的交易模式,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何在?

官員暗指不規管是上策

當晚的致辭嘉賓黃灝玄(Andrew Wong)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秘,他先由14世紀歐洲的銀行運作議論一番,結尾他的一話卻可圈可點。他說,是否推廣財經科技最大的障礙其實就是政府本身,暗指政府的「不規管」才是上策。這是典型的AO(政務官)思維:無為而治,小政府大社會,社會的問題社會解決,多年來豈不造就香港的繁榮。香港今日的百廢待舉(亦可說機會處處),AO黨人應記一功。

這令我想起當年的一件事。1990年代初,我們從外面的接觸(主要是美國)開始認識所謂Internet(後來中文譯作「互聯網」是從香港開始),當時已出現了多間ISP,鼓勵市民上網。可是,1995年有一天,突然大批警察找上門拉人封舖,原來電訊有嚴格的規管,當時這班技術青年,不似今日的公民抗命,斷沒想過要犯官非;其時,他們在FCC(外國記者俱樂部)集會,Philip Wong舉起Internet for Dummies封面拍照示威,後來不了了之。20年後,香港政府比當年聰明,但規管與不管,依然是難解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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